遗嘱要怎么写?应当注意些什么?
作者 陈根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律师
随经济的发展,社会的进步,我国第一代财富积累已经到了财富传承的时刻。如何将自己奋斗一生的财产安全的交到下一代手里,已经是现在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。
在我国继承仍然是主要的财富传承方式,尤其是在普通社会人群中。由于我国继承法的规定,继承一般都是由继承人均分遗产。而“均分”并非被继承人的意愿,也不是继承人想要的。所以遗嘱继承成了大部分人的选择。
那么,就普通百姓而言,如何制作遗嘱,制作遗嘱又要注意什么问题呢?我们今天就这个问题进行分析和分享。
一、遗嘱的分类
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,遗嘱一般分为以下5中:
1、自书遗嘱。就是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。
2、代书遗嘱。就是由遗嘱人陈述遗嘱内容,由代书人进行起草的遗嘱。
3、录音遗嘱。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。
4、公正遗嘱。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。
5、口头遗嘱。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,口头陈述的遗嘱。
二、如何制作遗嘱
无论是什么遗嘱,都应遵循以下几个制作遗嘱的要求。
1、标题要写明“遗嘱”字样,明确该文书的性质。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。
2、内容要准确。遗嘱的内容要求准确无误,如涉及房产继承的,应当写清楚房产的具体坐落,不动产证编号等。财产的继承人要写准确,要写明继承的全名,并且是与户籍登记一致的全名。不能写小名、或者其他称呼。最好,写明身份证号码。如果是附条件遗嘱,一定要写清楚具体条件,并且明确达成条件的要求。
3、落款部分要有遗嘱人的签字(最好加盖指印),签字要清楚、可辨认。同时还要写明日期,明确年、月、日。
三、制作遗嘱应当注意哪些问题
不同的遗嘱,所注意的地方也不同。我们按照遗嘱的分类逐一说明:
1、自书遗嘱。
1)自书遗嘱一定要遗嘱人亲自、亲笔书写。如果不能写字,那么,不能制作自书遗嘱。
2)落款部分签字和日期不能缺少,否者自书遗嘱无效。
3)“打印遗嘱”是否有效?
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,那就是:遗嘱人亲自通过计算机设备打字,并打印的“打印遗嘱”是否有效?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争议。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,“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”。“打印遗嘱”,从表面上看并不属于“亲笔书写”的规定。并且认定“打印遗嘱”是否属于遗嘱人“亲自打印”很难查明。因此,这类遗嘱的效力存在一定的疑问。
笔者认为,如果是遗嘱人亲自打印而成的遗嘱,应当是有效的。但是,在现实中,很难查清、认定“打印遗嘱”是否是由遗嘱人亲自打印而成的。所以在事实认定上会存在一定的疑问。但是,如果有证据证明“打印遗嘱”是遗嘱人亲自打印的,那么,应当认定遗嘱有效。
综上,“打印遗嘱”存在较大的风险,大家谨慎选择。
2、代书遗嘱
代书遗嘱必须要有2名以及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参与。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书,另一名见证人见证。并且,见证人必须与继承无关的人员。也就是说,被继承人的子女、配偶、父母等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。
3、录音遗嘱
录音遗嘱,也需要有2名以及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参与。录音遗嘱,要注意妥善保管录音的原始材料。如果原始录音材料遗失,将有可能造成录音遗嘱的正式性无法确定,从而导致录音遗嘱不被认可。
4、公正遗嘱
公正遗嘱是经过公正机构公正的遗嘱,具体事宜公正机构会做相应的告知。这里说明一下,公正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,如果有其他遗嘱的存在如自书遗嘱等,其效力都是低于公正遗嘱的。也就是说,只要有公正遗嘱在,就应当以公正遗嘱为准。
5、口头遗嘱
口头遗嘱只能在情况危急时启用,其他情况无效,并且,要有2名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。在危急情况消除后,可以制作自书遗嘱或者代书遗嘱的,口头遗嘱无效。
今天,我们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,希望每一份遗嘱真实、有效;希望财富能够安全传承;希望家庭永远和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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