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月8日,湖州市某检察院门口,一个90后小伙走出检察院。他难掩心中的喜悦。
2019年7月3日,李某因涉嫌诈骗被湖州某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。
2019年7月30日,李某家属委托陈根律师,作为李某的辩护人。
陈根律师在会见李某后,陈根律师认为,这个案件李某涉案不深,并且不是诈骗团伙的主要分子,可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。
陈根律师,多次与办案民警沟通,并提交法律意见。最终,公安部门认为李某涉案金额较多,不同意对其变更强制措施。
2019年8月9日,李某被湖州市某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陈根律师,再次和检察院进行沟通,并提交法律意见,要求对李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。
经办检察官认为,李某涉案金额较高,并且认罪态度不好,暂缓考虑变更强制措施。
陈根律师,再次与经办检察官沟通,并且计算了全案的诈骗金额,分析了全案人员的犯罪行为,以及李某在组织中地位。同时,积极退赃、退赔,表示愿意认罪认罚。
经过长时间的沟通,检察院终于同意为李某办理取保候审。
李某在被羁押4个多月后,于2019年11月14日,被取保候审。
李某被取保候审后,陈根律师继续积极和检察官沟通,希望能够走认罪认罚程序,并且建议适用缓刑。
检察院同意走认罪认罚程序,但是不同意适用缓刑。
陈根律师,又将李某所在团伙的所有人员的情况一一列明,并根据法律规定,向检察院提出自己量刑看法。
在多次和检察官沟通后。
2020年1月8日,检察院同意对李某适用缓刑的意见。
李某签订具结书书后,心情激动。
他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感谢公安将其抓获,制止了他继续犯罪;感谢检察院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;感谢陈根律师为他争取的取保候审,和缓刑。